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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能把嫁妆带走吗?

发布时间:2020-07-05 21:35:16  浏览次数:


离婚了,还能把嫁妆带走吗?


重庆四中法院                         2020-07-01  

   

 

   离婚时

  ……

  这是结婚时我父母给我的嫁妆,和你一点关系没有,我要全部带走……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得分我一半!

  那么问题来了,离婚时,嫁妆该如何分割?

  结为夫妻,

  感情不和睦

  小陈与小崔经人介绍相恋,

  于次年举办婚礼,

  依传统风俗,

  小崔父母赠与

  12床被褥及1台电脑

  作为嫁妆。

  婚礼结束一周后,

  两人正式登记结婚。

  婚后没多久

  两人即发现性格不合,

  常为生活琐事争吵,

  甚至大打出手,

  感情并不和睦。

  婚姻破裂,

  析产有分歧

  双方婚姻仅维系一年,

  小崔彻底失去了信心,

  向丈夫小陈提出离婚,

  小陈也表示同意。

  婚内没有子女,

  也没有什么积蓄,

  唯一值钱的东西

  就是结婚时小崔父母

  赠与的嫁妆。

  小崔主张嫁妆全归

  自己一人所有,

  小陈则认为应由双方平分。

  法院判决,

  嫁妆归女方

  对于嫁妆归属问题,

  小崔和小陈协商未果,

  为阻止小崔将嫁妆

  全部带走,

  小陈向法院起诉,

  请求分割嫁妆。

  法院审理后判决,

  作为嫁妆的

  12条被褥及1台电脑

  归小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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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合本案

  本案中,小陈与小崔先是依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婚礼结束后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嫁妆赠与在结婚登记以前,且没有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双方,所以应当认定为小崔个人财产。


  法官寄语

  嫁妆婚俗,在我国由来已久,一般系娘家父母为了出嫁女生活幸福,加深新婚夫妻双方感情,在举行婚礼时而为的一种赠与行为。对于嫁妆的归属,有约定依约定。如无明确约定,在登记结婚前则视为父母对女方的赠与,视为女方个人财产;在登记结婚后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作者 / 酉阳法院 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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