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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判18年、罚750万!“紫砂壶惊天大骗局案”宣判 涉案59人

发布时间:2019-07-19 02:01:56  浏览次数:

最高判18年、罚750万!“紫砂壶惊天大骗局案”宣判 涉案59人

2019-07-12 19:25  来源: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淑静


2019年7月12日上午,浙江杭州中院对刘某某等59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宣判。


第一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0万元。

第二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40万元。

其余57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被判处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杭州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等59人通过人为操盘控制违法搭建的紫砂壶发售平台价格涨跌致投资者亏损的方式进行诈骗,共计骗取100余名被害人1000余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等人还在尚未取得授权资质、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虚构相关资质,搭建名为湖南矿交所CTC现货平台,实则通过直接与客户对赌的方式获取客户在该平台交易的亏损和手续费等以盈利,共计吸纳数千名客户入金1.3亿余元,非法获利4000余万元。

被告人刘某某等59人诈骗、非法经营一案系近20年来杭州中院审理被告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院主要领导、庭长亲自指导部署,迅速抽调精干审判力量组成审判团队。为保障庭审平稳顺利,院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带领相关庭处室负责人亲赴现场全程协调、指挥庭审进程。

      面对近百本书面证据及数百G上万张表格文件的电子数据,审判团队及承办法官坚持加班加点审阅案卷、电子数据并整理证据,梳理案件疑点难点。办案中,注重加强与公诉机关、侦查机关及辩护人密切沟通案情。针对被害人、投资人因遭受财产损失情绪较为激动的情况,承办法官重点加强与本案被害人、投资人的沟通,耐心接待上百次来访来电,及时通报审理进展情况,使得本案审理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审理期间,被害人及投资人群体情绪总体平稳理性。


2019年2月25日至28日,杭州中院在桐庐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本次开庭持续了4天2夜,到庭参加辩护的律师达71人,其中法律援助律师15人,共调动法警、特保80名。近百名被告人家属及被害人旁听了庭审。

 

经过数月奋战,合议庭对本案犯罪事实及控辩意见一一分析论证,形成了近200页16万字的审理报告、144页近8万字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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